主要职责
管理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工龄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审核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的管理、统计、综合分析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的宏观管理工作;研究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并组织实施。
办事指南
1.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2.工作人员更改工龄审核
3.工作人员职务(学历)变动后工资确定
4.调动人员工资确定
5.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确定
6.正常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和正常晋升级别工资
政策法规
1.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聘用及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联系方式
地址:市府大院第一幢四楼 电话:228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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