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肇职改办[2001]09号 转发《关于做好2001年统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统计局,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统计局、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1年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粤统字[2001]1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执行: 1、考试时间、科目和报考条件按省文件(粤统字[2001]11号)规定执行。 2、请有关单位通力协助,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动员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和参加考试。要通过有效途径及时公布考试报名条件和有关事项,以便于专业技术人员对照掌握。 3、报名地点:各县(市)区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的报名工作,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单位统一负责审核后,到肇庆市职改办办理报名手续(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一幢二楼,电话:2271230)。 4、报名截止时间:2001年4月26日。各县(市)区务必在4月30日前将报考、资料费用及汇总表送肇庆市职改办,以便按时报省。 5、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验印章及验证人签名,确保复印件的真实性。伪造学历或开具假证明者,考试成绩无效,停止其资格考试二年,并通报批评。 6、报名表格请各单位派员到报考点领取。各县(市)区所需的表格由市职改办寄发。 肇庆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一年三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