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职改办[2001]15号

关于2001年度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职改办,市直副局以上单位及驻肇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1]52号)要求,现将我市2001年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专业设置

   1、2001年度中、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4日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科目: 上午:9:00—11:30 专业知识 下午:2:00—4:30 经济基础

   2、2001年度中、初级经济专业资格考试设置:经济基础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经济基础为共考的公共科目,专业知识由考生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选考其中一个专业知识科目。专业知识科目有20个:工商管理、农业、商业管理、商业营销、价格管理、物资、财政、税务、金融、保险、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人力资源、邮电经济、房地产、饭店管理、工商行政、建筑经济。

    二、报考条件

   2001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象必须是从事经济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报考人员学历,资历要求按下列一览表执行。

 

报考档次

    

       

毕业年限

初级

高中毕业以上

从事专业工作

 

中级

中专毕业后

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1991年前

大专毕业后

从事专业工作满6

1995年前

本科毕业后

从事专业工作满4

1997年前

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第二学位)后

从事专业满2

1999年前

获硕士学位后

从事专业工作满1

2000年前

博士

学位获得者

 

    三、报名时间、办法

   1、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7日。市直单位及驻肇单位的报名时间为4月17日至4月27日(双休日除外)。各县(市)区报名时间由各职改办决定。

   2、报名地点:各县(市)区职改办负责属地报考人员条件审核及报名;市直单位及驻肇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单位或主管部门集中统一到市职改办报名(肇庆市城中路49号市府大院一幢二楼,电话:2271230、2250855)。

   3、报考者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人事科须在4月16日前到当地报考点领取《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复印件、自制表无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卡》及《资格考试报考手册》,每套收成本费10元。

   4、报考人员须填写《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一份,用2B铅笔填涂《报名信息卡》一份,所填报的内容应做到准确无误(报名时需认真核对报名校对表,有错误必须当即更正,否则待领取准考证时发现错误需更正者,按重新报名处理)。并在报名表贴一张近期免冠小一寸相片(另外准备同底两张小一寸相片待领取准考证时再用)。需提交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原件并附复印件各一份(单位必须加盖验印章,审核原件人签名,确保复印件的真实性,否则不受理报名)。

    各单位人事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条件须认真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伪造学历或开具假证明者,考试成绩无效,停止其资格考试二年,并在全市通报有关当事人。

    四、报考收费和教材征订

报考人员须交纳报名费10元,考务费两科70元。 报名同时征订考试用书、辅导用书,考生可根据需要自行选购(具体考试书目见订书单),考试用书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由信息台语音信箱发送给单位报名电话)。

    五、培训辅导 为做好报考人员的考前培训辅导,市拟开办《经济基础》中、初级培训辅导班,以自愿为原则,需培训者可在报名时一并填写培训报名表,视报名人数再决定是否开班,如能开班将另行通知开班日期及收费等事宜。

    六、考场设置及考务工作

   1、经济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考试考场统一设在肇庆市城区内,县(市)区不设考场。

   2、报名结束后,各报名点应将报考各档次各专业人数、订购考试用书数量汇总,填好汇总表,于4月30日前将报考资料及费用一并报市职改办,不得延误。

   3、2001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的发证时间为10月8日—10月19日。届时带2张同版小一寸相片办理领证手续,我办不再另行通知。

   4、由于资格考试各专业每年只举行一次考试,请各有关单位本着对专业人员负责的态度,从速将此精神传达到所属基层单位,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人员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和参加考试。

   实行全国经济专业中、初级资格考试是为了调动广大经济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学习知识、钻研业务的积极性,是提高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促进经济发展的需要,希各单位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专业人员对资格考试的认识,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学习,提高自身素质。同时还要切实做好考风考纪的教育,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肇庆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