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及驻肇有关单位:
2002年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12、13日在广州进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人事厅《关于2002年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注字[2002]6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
2002年7月8、9日。
二、 报名地点
市直及驻肇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单位或主管部门统一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市府大院一幢二楼,电话:2271231)。各县(市)区的报考人员可到当地人事局职改办报名,由各县(市)区职改办集中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于7月12日前到市人事考试中心代理报名。报名所需表格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各县(市)区职改办领取。
三、 报考条件
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第八条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二)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三)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四)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五) 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六) 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以上报考条件所要求学历证明必须是国家教委认可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专业证书无效。
四、 报考需提交的资料
1、 填写《2002年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二份;
2、 学历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近期评估实务材料原件并附复印件(用A4纸)各一份(原件经验证后退还,验证单位在复印件上盖章,并由验证人签字);
3、 近期同版免冠黑白大一寸相片2张、小一寸相片2张(小一寸的相片贴在申请表上,其余相片要在背后写上姓名)。
五、 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六、 收费标准
报名费每人每科5元、考务费每科60元。
七、 其他事项
1、 从2002年起,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实行两年滚动有效,但2001年通过的部分科目不作滚动。
2、 考试方式:《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考试采取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纸做答相结合的方式,《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全部为答题纸做答。
3、 考前培训:有关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工作、学习教材和考试大纲由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组织和征订(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邮编:510034。联系电话:83133690
联系人:郑意)。
4、 各报考人员请在考前半个月内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各县(市)区职改办领取准考证。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二00二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