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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人考函[2003]7号 关于做好200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各县(市)区人事局、肇庆高新区政工办、市直及驻肇有关单位: 200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2日举行。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人考中心函[2003]32号)精神,为做好我市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5月12日-16日。 报名地点:市直及驻肇单位的报考人员由单位或个人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市府大院一幢二楼,电话:2271231),各县(市)区的报考人员可到当地职改办报名;报名结束后,请各县(市)区职改办集中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于5月30日前报送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所需表格、信息卡可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各县(市)职改办领取。 二、 报名条件及相关事项(见附件1)。 三、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一) 填写《200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发证登记表》和填涂《报名信息卡》各一式一份; (二) 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 近期大一寸黑白同版免冠相片2张(一张贴在《报名发证登记表》上,另一张相片背面写上姓名); 四、 考试科目及时间 ![]() 五、考试方式 200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同2002年,答题使用16开新版答题卡作答。原答题卡上标示的“科目代码”(1位数)填涂项,现改为“试卷代码”(3位数),请各考生注意,该填涂项应考人员务必准确填涂,否则评卷阅读机无法阅读答题卡,即无法评卷。 考生应考时携带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免套、无声、无编程功能)。 六、考场设置 全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在肇庆城区内,县(市)区不设考场。 七、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每科收取考务费50元。 八、考试用书征订 据人事部考试中心通知,2003年全国中、初级经济专业资格考试指定用书作了必要的修订,并仍将考试大纲、考试用书汇编为指定用书。考试用书征订以考生自愿为原则,需我中心代订的,请在报名时一齐交款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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