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事厅文件

 

 

 

 

 

 

 

粤人发[2001]112号

 

 

 


广东省人事厅关于2001年全省职称外语考试

报名及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

    按照《关于我省开展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1]50号)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粤人发[2001]89号)要求,为做好与其配套的职称外语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

    全省职称外语考试报名日期:6月22日前。对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报名的,各市可在7月4日前一天补报名。

    各市报名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自行决定,省直和中央单位的报名时间定于6月18日至21日(7月3日补报一天)。报名点设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下称省考试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合晖街192—194号祥兴大厦三楼;咨询电话:38492318。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报考对象;

    (1)凡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岗位工作,符合工程系列正高级资格条件或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八年以上者(过渡政策3年有效),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2)其他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亦可报名参加考试;

    (3)申报评审工程系列高、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申报评审其他系列(专业)高、中级职称,因客观原因错过全国统一外语等级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亦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部门接受报名考试时不对报考者进行报考资格审核。

    2、报考条件(见附件1)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2001年外语、古汉语等级考试报名表》、《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报名信息卡》(报考人填写、填涂)各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退还本人);

    3、近期大一寸黑白同版免冠照片2张(其中1张贴在报名表上,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9月8日上午9:00一11:00

    (二)考试语种、专业、级别设置

    1、考试语种:英语、日语、俄语。

    2、考试专业:

    ①理工科公共英语;

    ②文科公共英语;

    ③公共日语;

    ④公共俄语。

    3、考试级别:高级、中级(考生填涂报名信息卡时,所考高级、中级的考生分别填涂信息卡的A、B级信息点)。

    (三)考试方式

    考试时发给应考者的有试卷、答卷,要求应考者必须将答案写在答卷规定的位置上,写在试卷上的答案一律无效。

    (四)考场设置

    全省职称外语考试的主考点、考场设在广州,报考人数超过60人的市经申请并经省资格考试中心批准,可设置考场。

    三、合格成绩有效期

    参加本次外语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申报职称有效。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高级的有效期至2003年底,中级有效期至2002年底。属1952年以前(含1952年)出生,或在县以下单位(含县、县级市,不含区)工作,或1977年恢复高考统考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学习并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成绩在40分以上(含40分),虽不合格,当年申报有效。

    四、其他事宜

    (一)收费:根据省物价局粤价费(1)函(1994)22号文件规定,报考者在报名时一次性交纳报名费、命题费、试卷费、评卷费、考务费等费用共60元。各市报名点按每人40元上缴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心。

    (二)考试用书:理工科公共英语、文科公共英语考试用书采用原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1995年编印的理工科公共英语、文科公共英语及其参考译文。有需要的考生可在报名时办理征订手续,每套60元。俄语、日语不指定参考用书。

    (三)各市务于6月底前将报名资料、汇总表及信息软盘上报省考试中心(补报名的资料于7月6日前上报)。

    附件:1、报考条件

          2、2001年全省职称外语考试报名表

          3、2001年全省职称外语考试报名汇总表

          4、2001年全省职称外语考试用书征订单

 

 

 

 

 

 

                              二○○一年六月一日

 

 

 

 

 

主题词:职称  外语  考试  通知

 


广东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1年6月2日印发

 

 


报考条件

 

    一、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的报考外语条件:

按照《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粤人发[2001]89号)规定执行,即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8年以上(过渡政策,3年有效);

    3、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或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受聘高级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任现职期间,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2)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业家称号者’(含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3)获得有较显著经济效益的技术发明专利2项以上(发明人)。

    二、申报评审工程系列高、中级资格,其他系列的高(正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外语报考条件:

    报考者应根据本人申报评审的专业和级别,对应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规定,自主选报参加外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