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人职[2001]24号

 

 

关于开展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

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鼓励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加强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增创我省人事人才工作新优势,省人事厅决定,从今年起,在我省开展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师)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岗位工作、符合广东省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教授级)资格条件者,均可申报评审。申报评审的程序、办法按我省现有政策规定执行。

二、为使符合条件者今年能申报评审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省定于20018月份举行广东省工程系列正高级职称外语考试。考试语种和专业为:理工科公共英语、公共日语、公共俄语。考试题型分为阅读理解和外译汉两部分。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继续教育条件是申报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评审者,要按肇人培[2000]2号文的要求,将继续教育证书于2001629日前(双休日除外)送市人事局培训教育科(广东行政学院肇庆分院)验证,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者,发给“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申报资格时,需提交市人事局核发的“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否则,作未具备条件处理。

四、开展工程系列正高级(教授级)职称评审工作,是我省加强高层次人才资源开发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通过有效途径及时公布申报条件及有关事项,以便于专业技术人员对照掌握。

在贯彻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肇庆市职改办反映(肇庆市城中路市府大院一幢二楼,电话:22508552271230)。

 

 

                             

                             OO一年五月十八日